为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临港产业、装备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及《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2005-2007年)》、《浙江省限制和淘汰制造业落后生产能力目录》、《温州市“十一五”工业结构升级规划》,结合我市工业经济的实际情况、工业结构升级的发展方向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要求,在2004年产业导向目录的基础上,修订了《温州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产业导向目录(2006年本)》。 第一类 鼓励类 装备制造业 成套及专用设备制造 1.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及专用数控设备制造 2.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及产品制造 3.大型空分设备、工业汽轮机及大中型化工成套设备制造 4.水轮机、锅炉等大型发电专业设备制造及其成套化、高效加工装配流水线等重大装备研发及产业化生产 5.新型制鞋、服装、包装、塑编、食品、制药、金融、建筑、工程等专用设备制造及关键零部件生产 6.环保设备研发及产业化生产 7.精密模具加工 8.高性能表面处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 印刷包装 1.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和高清晰制版系统的开发与应用 2.柔性印刷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3.综合防伪工艺和纸塑制品粘接加工工艺的应用 4.杀菌抑菌、可生物降解、高强度薄型、无毒无害、可食用等新型包装材料的开发和应用 本《目录》自颂布之日起施行。在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另有新规定,则按国家、省新规定实施;涉及的限制类项目,须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依法对项目的建设规划、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作出是否核准或备案的决定;具体政策问题,由市经贸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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