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温州包装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新闻动态 行业资讯 企业名录 会员风采 在线留言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供求市场
 
产品供求
行业资讯
会展信息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温州包装联合会 -> 首页 > 新闻动态

法院委托行业协会调解民商事纠纷
发表时间:2010/10/25    信息类别:新闻动态
法院委托行业协会调解民商事纠纷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出台“关于民商事纠纷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意见”。据了解,人民法院赋予行业协会调解法律效力,在全国司法领域也属少见。
制定该《意见》的主要目的是:发挥行业协会调解的作用,规范民商事纠纷受理前、受理后开庭审理前以及审理过程中委托行业协会调解工作,保障行业协会调解与诉讼调解及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合法、有效衔接。
      该《意见》共有15条,规定了调解的原则、范围、阶段、交接手续、要求、期限、与诉讼的衔接、费用的减免等。
      《意见》明确规定调解的范围为合同纠纷;侵犯商标、专利、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其他适合行业协会进行调解的纠纷。人民法院在纠纷受理前、纠纷受理后开庭前以及审理过程中,均可以将这些纠纷委托给行业协会进行调解。
      《意见》还对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具体流程和诉讼的衔接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规定,凡经行业协会主持调解结果,或当事人向法院撤回起诉的,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减免其案件受理费。
      《意见》为行业协会的调解提供了法律支持,是司法服务企业的一项举措,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拓宽了行业协会为企业服务的新路子。该《意见》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上一条:市经贸委召开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座谈会
条:我会举行本会顾问邀请会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凤南路26号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11号楼305室   邮编:325028
电话:0577-86786980 传真:0577-88717663
Copyright@2009-2010 温州市包装联合会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