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包联正式启动“温州名牌”产品
申报受理工作
5月12日上午,部分行业协会承接温州名牌初审推荐职能签约仪式在市质监局召开,温州市包装联合会秘书长林淑玲代表温包联参加了签约仪式。随着协议签订,也标志着温包联正式启动“温州名牌”产品申报受理、初审、推荐工作。
据悉,温包联将承担温州市范围的包装机械、纸制品包装产品申报温州市名牌产品(含复评)的初审推荐工作。在此范围内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可向温包联申报,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申报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
2.企业设立于温州市域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申报产品的合法注册商标且与核准类别一致。
3.企业按照GB/T 19001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行业有特定要求的,须建立同行业通行的管理体系并获得认证证书。
4.企业具有先进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研发投入居全市同行业前列,产品执行标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长期稳定。
5.企业建立品牌战略和实施计划,并提供资源保障,自主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居市内同类产品前列。
6.产品批量生产已满3年,2016年销售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产品拥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的,年销售产值的要求可放宽至3000万元以上)。
7.可优先申报的产品应符合下列条件
(1)获县级以上政府质量奖企业的主导产品;
(2)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先进企业的主导产品;
(3)温州市领军工业企业、高成长型工业企业的主导产品;
(4)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省区域名牌、温州市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等产业集聚区范围内龙头企业的主导产品;
(5)2014年以来获县(市、区)政府品牌荣誉的产品。
◆申报材料
1.新申报产品按照要求填写“温州名牌产品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指企业内部应有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相关认证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2.2017年到期复评产品实行简易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填写“温州名牌产品申请表(复评产品)”。
3.为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申报企业不须到当地统计、税务、海关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数据的真实性由市名推办直接向市级相关部门核实。鉴此,企业填报的数据须与向相关部门申报的数据相一致。市名推办在核实中若发现申报数据严重不实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4.各申报企业须在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温州市包装联合会。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材料。(温州市包装联合会地址:温州市水心十七中路69号工科院C幢C202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2397856543@qq.com)。
5.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产品。获县级以上政府质量奖企业、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和先进企业、温州市领军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在同一年度可以申报二个产品。
◆注意事项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注册地不在温州市境内,或申报产品使用国(境)外注册商标的;
2.2014年1月1日以来,申报产品在监督抽查中出现不合格的;或申报产品在出口时出现因质量问题而被通报的;或申报产品在市场销售环节出现多次被消费者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
3.申报产品属于国家强制管理范围,应该取证而尚未获得相应证书;
4.2014年1月1日以来,出现其他不宜认定为温州名牌产品的情况;
5.申报产品属于药品(含保健品、医疗器械)类产品;
加强质量诚信建设
申报产品执行标准须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行自我声明公开;同时鼓励申报企业通过企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质量诚信承诺书。
◆申报附件
1.温州名牌产品申请表 (工农业)
2.温州名牌产品申请表(复评)
3.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范本
以上附件从“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http://www.wzzl.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或联系温包联秘书处。申报相关事宜咨询联系人:邓明艳8678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