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质量工作改革试点要发挥四大作用
3月23日上午,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全市质监系统质量工作会议。参加此次会议的行业协会(商会)共有13家,他们分别是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温州服装商会、温州市金融设备行业协会、乐清市小型断路器行业协会、瑞安市汽摩配行业协会、永嘉县泵阀行业协会等6个首批质量工作改革试点行业协会和温州市眼镜商会、温州市家具商会、温州市制笔协会、温州市五金卫浴行业协会、温州市包装联合会、乐清市电能表行业协会、乐清市电力金具与电缆附件行业协会等7个第二批质量工作改革试点行业协会。温州市包装联合会秘书长林淑玲作为市第二批行业协会质量工作改革试点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瑞安市汽摩配行业协会两家首批质量改革试点行业协会分别作了典型交流发言。通过对两家行业协会成功经验分享的学习,对于其他试点行业协会接下来如何开展质量共治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据悉,温州市13家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质量工作的改革试点,主要承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下放的七项职能,即:参与加强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行业品牌建设、行业标准化工作、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行业行政审批工作、行业打假治劣工作、行业质量信用建设等七大方面入手,逐步开展行业协会质量共治工作。要求各试点单位要结合行业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职能转移部门年底还要进行绩效考核和验收。
会议要求,各试点行业协会(商会)在质量建设中,要切实发挥好四大作用。一是发挥行业内质量建设统筹者的作用;二是发挥行业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传播者的作用;三是发挥行业内标准化工作推动者的作用;四是发挥行业内品牌建设实践者的作用。会议提出,质监局还会探索将部分政府质量管理职能中的审查权、考核评价权等委托给行业协会,切实增强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服务等功能。会议同时要求各地质监部门都要开展相应的改革试点工作,可以将本地区参与市级改革试点的行业协会直接作为本县(市、区)的试点单位,实行市、县共建。也可以另外选择合适的行业协会作为本县(市、区)改革试点单位。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梁世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特别肯定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向行业协会(商会)下放职能,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质量工作的改革试点工作。他强调,质监部门要切实做到放管服,积极搭建平台,让企业、行业协会真正参与到质量建设中来,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质量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主体作用。全面提升我市质量发展水平,为巩固和提升温州在全省的“铁三角”地位提供强有力的质量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