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中国包装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包协(联合会、包装办),中国包联各专业委员会: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包装行业广大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为我国包装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中国包装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包装业更加快速健康发展,中国包装联合会决定在成立三十五周年之际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中国包装行业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包协(联合会、包装办);中国包联各专业委员会。
(二)中国包装行业优秀秘书长评选范围: 各地方包协(联合会、包装办)和中国包联各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三)中国包装行业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各地方包协(联合会、包装办)和中国包联各专业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好、作风正;在包装行业发展三十五年中,注重行业管理和行业服务工作,能带领、组织、指导企业健康协调发展,能够引导行业发展,为我国包装事业做出贡献;具有较强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优秀秘书长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中国包装联合会成立中国包装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表彰工作办公室,表彰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包装联合会行业服务部,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四、申报和评选
(一)申报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包协(联合会、包装办)和中国包装联合会各专业委员会直接向中国包装联合会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2.优秀秘书长由中国包装联合会提名。
3.申报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需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国包装行业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中国包装行业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审批表可从中国包装联合会网http://www.cpf.org.cn下载)。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推荐的先进集体需附6寸代表集体形象的彩照2张(不同内容);先进工作者需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以上所需材料连同照片(须将电子版发至评审工作邮箱)请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送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二)评选
1、中国包装联合会组织评选,提出拟表彰名单。
2、拟表彰名单在中国包装联合会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异议期为五个工作日。在异议期内,任何单位对拟表彰单位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和真实身份向中国包装联合会提出,由中国包装联合会统一处理。
3、表彰名单经中国包联会长办公会通过后在中国包装联合会网站上公布。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中国包装行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中国包装行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对评选出的优秀秘书长,授予“中国包装行业优秀秘书长”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中国包装联合会将在三十五周年大型庆祝活动中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六、联系方式
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包装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 沈毓林 010-65838780 18911192763
李 越 010-65838797 13910224548
董 强 010-65838797 13241435065
魏 芳 010-65838786 18601122215
传 真: 010-65839038
电子信箱: cpfhangy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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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